解说什么样的企业在上海施工需要办理进沪施工备案
一、备案对象
在上海市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并已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
二、受理部门
1、进沪企业应到辖地驻沪办建管处办理备案手续,沪办建管处核实汇总后报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备案。
2、无辖地驻沪办建管处的企业直接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外地企业进沪备案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委托在沪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驻沪办公地址的相关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三类人员证书复印件
(含变更记录页)
注: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企业信息内容应一致;
2、以上所有复印件都要审核原件;3、企业公章